自动离职的人事档案、户口迁移]
[已解答]
0人同问
- 张永发
- 律师你好:
我是2000年毕业后与某国营企业签订了7年的劳动合同,合同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数目和计算方法;也没有提到公司的相关人事规定;但在公司内部人事制度上规定7年合同的违约金为15000元,计算方法为合同未满年数均摊; 但现在公司的计算以公司规定的7年15000元执行,请问是否合理?并且我离职已过了两年多,是否可以不缴纳违约金?
另由于单位效益不好,与单位协商提高待遇不果,两年半后自动离职(同期员工提出辞职的,单位都没有同意 );其后单位于2003年3月做出自动离职的处理,单位至今没有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、人事部门;户口也不准迁出(除非缴纳违约金);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无偿迁出档案、户口,如无法迁出,可以对单位提出诉讼吗?
另外我在值两年半期间,公司办理得养老保险证书上只填写了每个月应缴纳的数目,但即没有公司公章,也没有社保局确认章;说明并没有实际缴纳(据说在办理违约手续后可以补齐);请问:我可以要求单位补齐养老保险吗?
期待并感谢你的帮助!!!
- 2005年09月03日
-
- 陈殿生
-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
- 单位无权不转出档案和户口,
户口的事,你可以到派出所问一下如何办理。
养老保险给上,但你的违约金也应该交
- 2005年09月09日
-
- 东月
- 请问陈律师,他已经离职两年,早就过了60天的时效,单位还能要违约金么?
- 2005年09月09日